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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企业产(股)权转让,受让方需提供的材料
2006-10-31 阅读: 出处: 作者: 编辑: 
1、 企业产(股)权受让申请登记表
2、 法人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
3、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4、 受让方的最近报告期会计报告(含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)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;
5、 分期付款担保企业证明文件;
6、 受让方给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及其批复;
7、 其他有关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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