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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权法 强化对国有资产保护
2007-03-13 阅读: 出处: 作者: 编辑: 
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上,吴邦国说,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,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。同时,物权法是一部政治性、政策性、专业性都很强的法律,立法难度很大,备受社会关注,从研究起草到现在历时13年。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物权法的立法工作,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,投入很大精力,做了大量工作。
一是多次进行审议。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的基础上,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审议了6次,审议次数之多,在我国立法史上是少有的。二是广泛听取意见。三是作出重大修改。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:
(1)力求全面准确地体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,并贯穿于物权法立法工作的始终;(2)针对当前社会上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关注,强化对国有资产保护;(3)全面准确地体现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,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;(4)重点规范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、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。
吴邦国说,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,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,已经基本成熟。
来源:金羊网-新快报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07年3月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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